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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条件

发布时间:2023-05-30 16:21:55


  机动车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,如果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是已经到期了的,都可以到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,那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呢,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,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一、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条件

  (一)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;

  (二)机动车灭失的;

  (三)因质量问题退车的;

  (四)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;

  (五)因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。

  二、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依据

  1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:(一)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; (二)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; (三)机动车用作抵押的; (四)机动车报废的。

  2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05号)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,分为注册登记、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、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。第七条第一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,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。

  3、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2008年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,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)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,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。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,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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